Wednesday, June 23, 2010

避免保險索賠引爭議‧謹慎呈報死亡證書

光明日報· 2010.06.11

(霹靂.太平)太平消費人顧問杜青和提醒非自然逝世者的家屬,在申領死亡證書時,必須謹慎呈報。他也促請有關家屬摒棄過去的忌諱觀念,允許醫院解剖非自然逝世者的遺體檢驗。因為這對於死者生前投購的意外保險有著關鍵性的影響,也可省卻事後許多爭議和麻煩。

他形容,這類爭議已司空見慣。只要有關家屬理性處理,可減少問題發生。

杜青和今日(週五,6月11日)接到一起家屬向保險公司索領先人意外保險10萬令吉賠償金被拒的投訴時,通過媒體向消費人發出這項呼吁。

他指出,一名摩多技師曾金壽(47歲)的父親於2008年3月8日下午5時30分,在家中浴室失足跌倒傷及頭部,在送院後不治。

曾金壽的胞兄到警局呈報,值勤的警員在死亡證書上填寫死者的死因是高血壓。其胞兄不明就理,在複印該證書後向保險公司申領死者生前購買的意外保險。

死者家屬在同年6月接到保險公司的回覆,指死者因高血壓逝世,與意外險無關,因此拒絕作出賠償。

"曾金壽據情向各方面查詢,瞭解當中的問題後,立即向醫院獲取醫藥報告,以證明死者是因頭部撞傷而死亡。他們之後向警方申請修改死亡證書獲准後,再度呈向保險公司上訴索償,但至今仍音訊全無。"

杜青和接到投訴後搜集相關資料,替對方向金融仲裁庭提呈上訴,相信很快會有成果。

據瞭解,死者先前向另一家保險公司投購壽險附送的意外險,家屬已獲得賠償,即人壽保險獲6000令吉及附送意外險獲得1萬令吉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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