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光明日報‧2010.06.29
(霹靂‧太平)羅里司機病逝,其家屬向死者生前投保的保險公司索賠時,保險公司以死者在投保前便患有高血壓及糖尿病為由拒絕作出賠償,只退還死者生前繳還的保費。
死者的妻子施洪枝(48歲)聲稱,保險公司退還保費的支票注明丈夫的名字,而丈夫已於今年3月逝世,該支票根本無法兌現。
施洪枝在領取不到賠償及退款後向後廊州議員姚天和求助。
施洪枝說,其丈夫是於2002年購買醫藥卡,間中曾經因為跌傷獲得100令吉賠償。
"今年3月中,我先生工作時不小心踢到雞籠而腳趾嚴重發炎,過後進入私人醫院治療,在昏迷了11天後撒手人寰。"
退還保費支票無法兌現
她說,當時她丈夫的醫藥費大約3萬餘令吉,而她則向親友借到兩萬餘令吉付給醫院。
她稱,其丈夫死後,一家人失去經濟支柱,不敷的醫藥費幸獲後廊州議員姚天和與院方交涉後獲得解決。
"我還以為可以利用保險賠償金償還之前跟親友借的錢,哪裡知道保險公司只退還4000餘令吉,而且支票還不能兌現。"
後廊州議員姚天和說,他將會致函有關保險公司,協助施洪枝爭取更合理的賠償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